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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應全「自然人董事」? 資誠:要適當給予彈性

鉅亨網記者許雅綿 台北 2017-12-2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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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日前表示,希望金融機構盡量都是「自然人董事」,並研議獨立董事席次過半。(鉅亨網資料照)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日前提出,希望金融機構盡量都是「自然人董事」,並研議獨立董事席次過半,對此,資誠永續發展公司董事長朱竹元表示,贊同國內金融機構的獨董席次應過半,不過,是否全為「自然人董事」,應適當給予彈性。

朱竹元表示,獨董基本上是自然人,且是公司外部具有獨立性、專業的人擔任。以國外例子來看,微軟、花旗等大型機構經營權和所有權分離,其獨董的比例,都是過半或是絕對多數。


朱竹元認為,國內的金融機構,應該像國外大型機構一樣,傾向獨董過半席次。至於是否全為「自然人董事」,他說,只要獨董有相當的占比,「法人董事」是否可隨時改派,要按經營者靈活度和需要性去考量,建議尊重大股東,給予適當的彈性。

而針對國內有家族色彩的金融機構,朱竹元說,金融業是資金融通的機構,使用資金時,不應該為私家所用,但很多家族背景為主的金融機構,家族持股比例不高,但卻能掌控金控經營權。

他認為,家族即便持股 10%、20%,是集團大股東,但董事會是做重大決策的業務執行機關,且為合議制、多數決。今天若家族已握有一定席次董事,就應該要有足夠外部專業人士擔任董事,才不是拿公眾資源,圖一己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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