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豐橡膠:本公司負責人之強制執行案件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12/25
2.公司名稱:華豐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負責人蘇明芬女士,受本公司副總經理郭枝芬女士提出之本票裁定及聲請本票之
強制執行,並經行政執行處函文本公司。針對該裁定事件,蘇明芬女士並已提起債權不
存在之訴訟。
台灣銀行員林分行於106/12/25函文本公司,針對上述強制執行事件有需釐清事項,並
通知其所主辦本公司之新台幣拾陸點伍億元聯合授信案額度,自即日起暫停動用至事件
釐清。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密切注意後續發展之情形,於必要時進行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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