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稱,銀行應對銀信業務計提撥備不得借信託通道虛假出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2-25 11:46
【財訊快報/陳孟朔】路透報導,中國銀監會 22 日宣布,商業銀行在銀信類業務中應按照穿透管理要求,對銀信類業務進行風險分類,並準確計提資本和撥備;根據實際承擔信用風險納入統一授信管理,落實授信集中度監管要求。銀監會網站刊登的關於規範銀信類業務的通知並表示,商業銀行不得通過信託通道將表內資產虛假出表;不得將信託資金違規投向房地產、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股票市場、產能過剩等限制或禁止領域。「近年來,銀信類業務增長較快,其中銀信通道業務占比較高,存在一定風險隱患。同時,商業銀行應對信託公司實施名單制管理,綜合考慮信託公司的風險管理水準和專業投資能力,審慎選擇交易對手。」
此外,還應根據客戶和自身的風險偏好和承受能力,選擇與之相適應的信託公司及信託產品;在選擇信託產品時,應注意期限、金額等方面的安排,與自身流動性管理相匹配。
銀監會強調,信託公司在銀信類業務中,不應盲目追求規模和速度,應積極轉變發展方式,通過發揮信託制度優勢和提高專業管理能力,為委託方銀行提供實質金融服務,立足信託本源支援實體經濟發展。
『新聞來源/財訊快報 http://www.investo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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