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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正文:正文科技董事會決議以每股18元公開收購正基科技股份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公開收購

2.事實發生日:106/12/22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本公司與子公司正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正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正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參與應賣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次收購採公開收購方式進行,價格均屬一律,倘有本公司關係人參與應賣

,本公司依法不得拒絕或排除,故交易相對人可能為關係人

7.併購目的:

公司考量無線通訊網路產業之發展前景及未來市場需求,

為擴展對無線通訊網路事業之佈局,強化營運競爭能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結合雙方在技術與市場上的競爭優勢,進一步發揮綜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公開收購完成後,若能充分發揮綜效,對日後每股盈餘與每股淨

值應有正面之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一、換股比例:不適用。本次公開收購全數以現金為對價,收購價

格為每股新台幣18元。

二、計算依據:經可量化之數字及市場客觀資料,分別依市價法、

股價淨值比法及本益比法等數據加以分析,並考量收購溢價影響後

定之。另亦委請獨立專家對收購正基科技價格之合理性出具意見書。

11.預定完成日程:

普通股公開收購期間自民國106年12月26日上午9時00至107年02月12日

下午3時30分止。惟公開收購人得依相關法令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

報並公告延長公開收購期間。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不適用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不適用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16.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一、本公開收購案,若因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市場狀況、客觀環境變動,不

及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准、許可、申報生效或有其他正當理由等而致本公

開收購案需修正或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二、本公開收購案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2項及第3項暨公開收購公開發

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及第11條第1項規定,應向金管會申報並

公告始得為之。

本公司及其他共同公開收購人擬於民國106年12月25日依據前開規定向金管會

提出申報並公告。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

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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