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第21款1.事實發生日:106/12/19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議事運作未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辦理,核有缺失3.處理過程:處罰鍰新台幣24萬元4.預估可能損失:無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裁處書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