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銀:公告本行重大事項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2-15 16:40第七條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6/12/152.發生緣由:臺灣銀行矽谷代表人辦事處於106年12月15日正式開業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上一篇台電: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第4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謹訂於中華民國106年12月15日(甲、乙、丙類)起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進行櫃檯買賣。下一篇精碟科技:本公司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