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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媽媽員工安心工作 雇主設置哺乳室 勞動部補助最高2萬元

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2015-03-13 14:39


為了讓媽媽員工安心工作,勞動部今(13)日修正發布「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將雇主提供員工哺(集)乳室納入補助範圍,並提供最高新2萬元經費補助。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於去年12月11日修正公布,增訂僱用受僱者250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


對此,勞動部為了積極營造友善職場環境,修正「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增訂哺(集)乳室相關規範,協助營造友善員工持續哺育的親善環境,促進員工兼顧工作與哺育子女責任。 

勞動部表示,哺(集)乳室是指雇主設置供受僱者親自哺乳或收集母乳之場所,位置應便於受僱者使用。

包括設有明顯標示,且鄰近洗手台或提供洗手設施,並具隱密、安全性及良好之採光、通風,基本設備包括靠背椅、桌子、電源插座、母乳儲存專用冰箱及有蓋垃圾桶,並應訂定哺(集)乳室使用規範。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雇主申請補助設置哺集乳室,可於今年5月31日前向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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