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振樺電子:公告本公司新任審計委員會委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6/12/06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吳宏城,長江大方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2)潘必蘭,臺北國稅局簡任稽核/審查科長、內湖.南港.文山稽徵所主任

(3)張綺雯,國巨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暨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6.異動原因:首次設置審計委員會。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8.新任生效日期:106/12/06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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