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樺電子:公告本公司新任審計委員會委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6/12/06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吳宏城,長江大方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2)潘必蘭,臺北國稅局簡任稽核/審查科長、內湖.南港.文山稽徵所主任
(3)張綺雯,國巨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暨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6.異動原因:首次設置審計委員會。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8.新任生效日期:106/12/06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