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越:(更正)廣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金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42%股權投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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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金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42%股權
2.事實發生日:106/11/23~106/11/2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為認購金漢公司現金增資之13,650仟股,每股價格為24.5元,總投資金額
計新台幣334,425,000元整。(預計廣越本次認購股份後之持股比例約占金漢公司此次增
資後實收普通股32,500仟股之42%。)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金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N/A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N/A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N/A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N/A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雙方同意本次發行新股之定價基準日應以金漢公司針對本次發行新股之董事會會議所決
議之日為準。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係以金漢公司資產價值及淨值綜合考量後之範圍內為參考依據,
決策單位為廣越公司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含本次累積持有數量13,650仟股,總金額新台幣 334,425,000元,
持股比例42%,無質押情形。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5.05%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6.53%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2,679,029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N/A 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未來產業趨勢,長期策略發展所需,擴大越南生產基地之戰略計劃佈局、持續加大
全球中高階服飾之市場占有率,達成擴展銷售、業務互補及整合生產技術之效。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無表示異議之董事。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此交易並非關係人交易,故毋須依照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13條規定提請監察人承認;另因本公司未設立審計委員會,故亦不存在審計委員會同意之虞)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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