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燈:公告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6/11/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6年11月16日截止,惟有部份股東
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公告催繳。
(2)謹定自106年11月17日起至106年12月16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
,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新竹分行暨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
事宜,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 2389-2999)。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