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本公司未能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106年第3季財務報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1-14 15:40
第二條第30款
1.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106年第3季財務報告
2.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原因:本公司業於106年3月31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105年度財務報告因廣州子公司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交易事項須待釐清,將延後
編製及公告。待本公司繼任之會計師查核完竣後再行編製106年第3季財務報表
並召開董事會另行審查。
3.因應措施:待會計師完成財報核閱後,再補行公告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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