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精密:澄清工商時報B4版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11/08
2.公司名稱:大田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106年11月8日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標題「大田前三季每股稅後盈餘增至8元」
......基於稅務考量,以及未來大田江西廠二期擴廠的購地需求等,大田董事會決定
不將出售廠房的獲利匯回台灣;在無稅務問題之下,大田昨(7)日公布由會計師審
閱的前3季財務報表,累計每股稅後盈餘跳升到8元,比自結數多了1.02元。
7.發生緣由:澄清工商時報B4版報導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對於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為:
本公司董事會並未討論有關出售廠房獲利資金使用及是否匯回之相關議案,本
公司大陸投資事宜均依相關法令辦理。
關於本公司106年11月7日董事會決議事項請詳106年11月7日發布重大訊息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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