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建新國際:本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 :106/09/29

2.發生緣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40條第1項規定。

3.處理過程:加強改善,以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之法令。


4.預估可能損失:新臺幣24萬。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1)已完成改善。(2)加強巡檢及檢測。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