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國際:本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 :106/09/29
2.發生緣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40條第1項規定。
3.處理過程:加強改善,以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之法令。
4.預估可能損失:新臺幣24萬。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1)已完成改善。(2)加強巡檢及檢測。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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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 :106/09/29
2.發生緣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40條第1項規定。
3.處理過程:加強改善,以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之法令。
4.預估可能損失:新臺幣24萬。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1)已完成改善。(2)加強巡檢及檢測。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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