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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6/09/28
2.公司名稱:建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連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與順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順德工業)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度司執字第107056號
(4)事實發生日:106/09/2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順德工業依臺灣高等法院給付貨款案判決聲請假執行
3,753,653元,新北地方法院發執行命令。
(6)處理過程:本公司已聲明上訴並著手進行供擔保免為假執行。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不受該執行命令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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