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6/09/272.公司名稱: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各媒體6.報導內容:友達與TCL智慧財產權訴訟和解7.發生緣由:關於本公司及子公司與TCL集團及其子公司間智慧財產權爭議,基於與TCL集團長期業務發展考量,已於106年9月24日達成和解,和解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