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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致伸:公司自行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9/26

2.公司名稱: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每股純益逾1元…………」

7.發生緣由:無。

8.因應措施:(1) 有關媒體對本公司之重大投資金額及獲利預估,

係屬媒體推估及報導。本公司之重大投資金額及營收獲利應以

本公司公告數據為準,特此澄清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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