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耀:公告本公司106年減資基準日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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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06年6月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消除股份18,158,270股,每股 面額10元、減少資本新台幣181,582,7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6年8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848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及台南市政府中華 民國106年9月19日府經工商字第10608178830號函核准減資資本額變更登記 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啟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項目: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F213010 電器零售業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積體電路測試、研發) 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3,500,000,000元整,分 為35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22,808,910元整,分為62,280,891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新市區豐華里堤塘港路5號。 (五)董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七人(含三名獨立董事),任期三年,連選 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日期:本公司章程於民國93年4月2日訂定,最近 一次於民國105年6月7日修訂。 (七)本次減資係為改善財務結構及健全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要,依公司法168條 之規定,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減資內容如下: 1.減資金額:新台幣181,582,700元。 2.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3.銷除股份:18,158,270股。 4.減資比率:29.1554%(即每仟股減少291.554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 票,係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 ,每仟股換發708.446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 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 ,股東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按股票面額 比例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所有不滿壹股 之畸零股,擬提請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減資換發後之股份, 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八)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22,808,91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分為62,280,891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41,226,210元,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減資後發行股份為44,122,621股。 (九)減資基準日:民國106年8月28日。 三、本公司訂定減資換發股票日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6年10月2日。 (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民國106年10月3日至民國106年10月12日止。 (三)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 民國106年10月7日。 (四)換發新股票開始買賣日: 民國106年10月13日。 (五)自新股票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四、本次減資換發行之新股,依規定一律採無實體發行,不印製股票,其權利 及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五、本次換發新股票程序及手續: (一)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換發作業。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 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面、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後再予以換發。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10366台 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 六、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或修 正,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 辦理。 七、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計劃內容作業事項,將於開始換發日前分函通知各股 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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