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德:針對先探投資週刊報導內容澄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9-17 19:0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9/15
2.公司名稱: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先探投資週刊
6.報導內容:
股本29.19億的晟德負債高達180.84億,債務太沈重……
7.發生緣由:
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已造成投資人誤解,嚴重影響投資人權益。
8.因應措施:
本公司依規定於每季公告『合併財報』,並於每年公告『個體財報』,為使投資人
更清楚透明了解公司財務狀況,僅就106年第二季之個體財報及合併財報說明如下:
(1)截至106年6月30日『個體財報』:單獨表達晟德之財務數字
總資產新台幣(以下同)105億,總負債38億;總資產中權益法投資包含已上市櫃之
股票帳面金額68億,惟總市價已逾107億;總負債主要包含銀行借款13億及兼具股權
和債權性質之可轉換公司債22億。
(2)截至106年6月30日『合併財報』:包含晟德個體財報及合併集團子公司共計70家
公司之財務數字。
合併總資產341億,合併總負債180億,合併總資產中具高流動性之資產(現金及銀行
定存)約100億,資產品質健康。
合併總負債中除晟德個體財報之總負債38億外,主要包含子公司澳優集團之銀行借款
65億及營運應付帳款34億、預收貨款25億;而其中子公司澳優集團之銀行借款主要係
考量其子公司遍及全球各地,為妥善安排跨國間資金調度,海外公司之資金需求多以
定存單擔保向銀行借款取代資本金匯出,以保留資金運用彈性。
(3)綜上說明,本公司不論個體財報或合併財報,財務狀況均十分穩健,營運也力求
穩定成長,以期為股東創造最大利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為確保全體股東權益,若有媒體刻意報導偏頗不完整之資訊誤導
投資人,本公司將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