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股票估值試行指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9-06 16:10
據中國基金業協會消息,為規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估值核算工作小組制定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指引》指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投資的流通受限股票進行估值、計算基金份額淨值時,可參考本指引。若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對流通受限股票估值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基金管理人作為估值的第一責任人,應定期評估估值質量,并對估值價格進行檢驗,防範可能出現的偏差。鼓勵第三方估值機構應用本指引确定的模型計算并提供剩餘限售期對應的流動性折扣。私募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股票的,可根據合同約定,參考本指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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