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港股最高法:股東濫用權利緻公司不分配利潤 司法可幹預鉅亨網新聞中心2017-08-28 14:39最高人民法院28日公布的一則司法解釋明确:公司股東濫用權利,導緻公司不分配利潤給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司法可以适當幹預,以實現對公司自治失靈的矯正。 ?來源:央視財經更多精彩內容 請登陸財華智庫網 (http://www.finet.com.cn) 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或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中國家居(00692-HK):已就烽火研究有關指控事項進行徹查下一篇?準化法修訂草案二審 推動在國防軍隊建設中采用民用?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