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宏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11 17:40
第二條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6/08/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林中民/董事長兼任總經理
林洋宏/執行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林中民/董事長兼任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普臻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鼎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普臻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徐匯區古美路1515號17號樓3樓
(2)鼎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甲19號樓9層1006內B189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普臻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與人機交互技術有關的軟硬件的研發、人機交互
計算機軟件的製作、銷售自產產品;計算機軟件、硬件產品的批發、進出口、佣金
代理(拍賣除外),並提供相關技術服務。
(2)鼎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生產計算機軟件;計算機軟件產品、電子元器
件、光學設備、錄音設備、放聲設備以及其配件的批發;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
、代理進出口;銷售自產產品;自產產品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1)普臻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無
(2)鼎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USD165,000;持股10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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