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私募對象、定價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17 18:14
第三十四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4/11/17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4/11/04
3.變動原因:本公司原於104年11月14日臨時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對象、定價日及
相關事宜,104/11/17召開董事會重新通過新的私募普通股實際定價、應募人及
相關事宜。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104/11/17董事會修訂資訊如下:
(2)私募總金額:原118,800,000元、變更後118,965,000元。
(3)私募繳款期間:
原:(1)繳款期間:訂定民國104年11月04日至104年11月18日為私募之應募人繳款期
間。
(2)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訂定民國104年11月18日為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
準日,如有變更授權董事長另訂定之。
變更後:(1)繳款期間:訂定民國104年11月17日至104年12月01日為私募之應募人繳款
期間。
(2)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訂定民國104年12月01日為私募普通股之增資
基準日,如有變更授權董事長另訂定之。
(4)應募人名單變更如下:
應募人 與本公司關係
------ --------------
林沛儀 非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陳字佳 非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林冠名 非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5.預計執行進度:依應募人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進度。
6.預計完成日期:依應募人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進度。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充實營運資金。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無。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
該公司決議辦理私募引進規則性投資人及內部人後,因預計增資股數6,600仟股佔發
行股數33,000仟股(已發行股數26,400仟股+增資股數6,600仟股)之20%,將可能導致
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故洽請本證券承銷商出具辦理私募必要性與合理性之評估意
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擬以104年11月17日為定價日,定價原則為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
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
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前三十個營業日均價22.53元為基準,或以定價日前最近期
經會計師查核核閱104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6.16元為基準,取二者較高
者為參考價。故係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均價22.53元為參考價格,而實際私募發行價格
則以不低於此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
(2)本次實際私募發行價格為18.025元,為參考價格之80.00%,符合104年第一次股東臨
時會決議之定價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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