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群雷射: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二十四次買回庫藏股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09 17:40
第二條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8/09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942,701,41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6/08/10~106/10/09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68~22.83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7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03/11/12-104/01/09 買回 9,000張,己註銷
104/05/18-104/06/12 買回10,000張,己註銷
104/06/18-104/08/10 買回 5,700張,己註銷
104/08/12-104/10/08 買回 9,000張,己註銷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060809 第十一屆第2次董事會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三.七三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
占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二.七四,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
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光群雷射公司預計以每股新台幣10.68元~22.83元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份5,000,000股雖將
造成現金流出,惟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酬率等之影響
並不顯著,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八條所定之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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