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豐-KY: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8/08
2.公司名稱:麗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時電子報
6.報導內容:報導本公司即將終止與克緹中國合作及提列庫存損失等相關報導。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針對報導內容,純屬媒體臆測。本公司目前未與克緹中國終止合作
,系克緹修改營運方向,且現有的存貨大多能在2017及2018年生產產品並在公
司主營業務通路銷售;關於存貨評價,本公司係依照既定之評估政策及程式定
期執行,並每季於財務報告中詳實揭露,特此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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