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6/07/192.函請補正期限:106/07/213.補正內容:依櫃買中心指示補正本公司105年度年報,第15-17頁及第65-71頁之部分內容。4.因應措施:修正後105年報(股東會後修訂本)電子檔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發佈重大訊息。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