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電: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13 12:0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7/13
2.公司名稱: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
6.報導內容:宏達電在德挨告 U Ultra遭日亞化控侵權
7.發生緣由:應證交所要求澄清。
8.因應措施:宏達電總部昨日自媒體管道獲悉此事,目前尚待完整詳細資訊。
同時我們已與供應商密切聯繫,以確保本公司客戶及業務不受影響。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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