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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遠雄建設:說明本公司董事裁定羈押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7/01

2.公司名稱: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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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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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董事趙藤雄為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2)趙董事充分配合調查,對於台北地方法院之裁定,趙董事將再提出抗告。

(3)本公司之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不受影響。

6.因應措施:趙董事將對台北地方法院之裁定提出抗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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