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建設:說明本公司董事裁定羈押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01 16:4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7/01
2.公司名稱: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董事趙藤雄為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2)趙董事充分配合調查,對於台北地方法院之裁定,趙董事將再提出抗告。
(3)本公司之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不受影響。
6.因應措施:趙董事將對台北地方法院之裁定提出抗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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