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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6/28
2.公司名稱: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N/A
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
6.因應措施: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通過訂定本公司105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為106年7月22日。
(2)通過本公司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3)通過本公司調整增加對集團轉投資公司間之資金貸與案。
1.本公司在部份歐洲市場係透過轉投資公司經營當地市場,因應營運成長之所需擬通
過調整增加對下列集團轉投資公司間之資金貸與額度申請案。
a.通過本公司擬將資金貸與孫公司United Orthopedic Corporation(Suisse) SA,計
瑞士法郎參佰萬元案。
b.通過本公司之孫公司United Orthopedic Corporation(Suisse) SA擬將資金貸予孫
公司United Orthopedic Corporation (France),計瑞士法郎壹佰伍拾萬元案。
2.上述額度期間自106年6月28日起至12月31日止,期間內額度可循環使用,並授權董
事長及孫公司United Orthopedic Corporation(Suisse) SA負責人核准其額度之動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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