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電:公告本公司106年0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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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吳嘉昭
(2)董事:王文淵
(3)董事:鄒明仁
(4)董事:林豐欽
(5)董事:張家鈁
(6)董事:湯安得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539,964,164權;經票決結果--贊成465,079,289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461,309,162權),占表決權總數86.1%;反對
51,776,553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51,776,553權);無效0權;棄權及
未投票23,108,322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23,106,933權)。本案贊成
權數超過規定數額,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 事:吳嘉昭
(2)董 事:湯安得
(3)董 事:張家鈁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南亞電路板(昆山)有限公司
(1)董事長:吳嘉昭
(2)董事兼總經理:湯安得
(3)董 事:張家鈁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江蘇省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江南路20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印刷電路板製造及產銷。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南亞電路板(香港)有限公司之轉投資,均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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