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麥企業:新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20 17:40
壹、本公司於民國一○六年六月十九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412,518,889元。 貳、茲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規定將發放現金股利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新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F113010:機械批發業。 2.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 3.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4.F401010:國際貿易業。 5.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42號9樓之4。 四、董事及獨立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六人,獨立董事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均得連任。 五、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6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股, 分次發行。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85,316,340元,分為48,531,634股,每股面額壹拾元。 參、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412,518,889元,每股配發新台幣8.5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肆、本公司訂定民國一○六年八月七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民國一○六年八月三日至民國一○六年八月七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一○六年八月二日下午五時整以前親自或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室一樓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 伍、本次現金股利茲訂於民國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陸、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柒、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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