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庫金:公告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17 00:40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一)財政部/政府董事
(二)中華民國農會/法人董事
(三)有限責任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法人董事
(四)廖燦昌/政府董事財政部代表人
(五)吳琮璠/政府董事財政部代表人
(六)陳憲?/政府董事財政部代表人
(七)麥勝剛/法人董事有限責任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代表人
(八)蕭景田/法人董事中華民國農會代表人
(九)游文雄/法人董事中華民國農會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
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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