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得電: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16 19:00
第二條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6/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總經理 陳龍水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總經理 陳龍水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蘇州泰鋒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蘇州吳中經濟開發區河東工業園東進路26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通訊資訊週邊產品製造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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