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銀行:本行獨立董事對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董事會會議討論事項第一案表示意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15 22:40
第二條第44款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6/06/15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
〝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臨時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李伸一:建業法律事務所榮譽所長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擬維持本行106年6月16日股東常會與特別股股東
臨時會排定議程。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獨立董事李伸一建議透過股東提議撤銷股東會章程修訂一案,並另議更合適且
符合主管機關認同之解決方案;另提請本行表決時應注意利益迴避之問題。
6.因應措施:
(1)經充分討論後,本案採表決之方式決議,表決結果以六比五決議通過本案
(本行董事共11人,出席共11人,6票同意本案,5票反對本案)。
最終決議與獨立董事李伸一所表示意見不同。
(2)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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