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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陽信銀行:公告本公司106年增資發行新股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12 12:00


主旨:公告本公司106年增資發行新股事 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以105年度盈餘分派之股東股利新臺幣(以下同)1,001,401,91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100,140,191股,每股面額1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6月2日申報生效在案;暨以現金增資60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6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6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1969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H101021商業銀行業、H601011人身保險代理人及H601021財產保險代理人。 上開業務之經營應遵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三)原定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原定資本總額30,0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得由董事會依法分次發行。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255號。 (五)董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1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85.3.3,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106.5.8。 (七)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自105年度盈餘分派之股東股利1,001,401,910元,撥充資本,每股面額10元,計發行普通股100,140,191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每仟股無償配發新股50股,其不足一股者,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受理股東申請合併,逾時未辦理合併或合併後仍不足1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配發之原有股東持有按比例有不足分認一新股者,得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2現金增資:現金增資60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6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以面額10元發行,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由員工認購,其餘8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持有股份依每仟股之比率核算認購股數,如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原定資本總額30,0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得分次發行。目前實收資本總額20,028,038,130元,分為2,002,803,813股,每股面額10元。本次發行之金額1,601,401,910元,本次發行之股份共計160,140,191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21,629,440,040元,發行股份總數為2,162,944,004股,每股面額10元。 (九)增資計畫用途:健全股權結構暨強化資本適足。 (十)代收股款銀行:臺灣土地銀行石牌分行(代收行)及淡水分行(存儲行)。 (十一)股款繳納期間:自民國106.7.4起至106.8.3止,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喪失其權利。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臺灣土地銀行信託部。 (十三)證券管理機關核准日期及文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6.2金管證發字第1060019696號函申報生效。 (十四)本次現金增資案經106年1月16日本公司第7屆第13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三、茲訂定民國106.6.20為本次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自民國106.6.16起至106.6.20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欲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6.6.15下午三時三十分以前至本公司股務科辦理,採掛號郵寄方式者,亦請於上開時間內寄達本公司憑辦(本公司股務科地址: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1段88號4樓,電話:(02)28208166分機501至504)。 四、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行擇期公告並通知各股東發放之。 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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