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首例 北市光害擾民將最高罰10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08 10:35
台北市許多大樓的大型 LED 廣告看板及廣告招牌,因亮度太亮,引發居民陳情光害,嚴重影響生活品質。
北市府率全國之先研擬「台北市光害管制自治條例」,已經在議會法規委員會一讀通過,未來將限制「最大輝度」及「平均照度」標準,例如輝度為發光體的發光亮度,須在每平方公尺 250 或 300 燭光以下;照度則是受光程度,限制在每平方公尺 25 流明以下,不符合規定者,將可開罰最高 10 萬元罰款。
另外管制時間為晚上 7 點至隔天上午 6 點。另外位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兩側旁的大型看板,可能干擾駕駛視線,設置前需要先經過委員會審查。
「台北市光害管制自治條例」後續如果議會順利三讀通過,台北將成為亞洲第一個管制光害的城市。
(照片為小巨蛋檔案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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