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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5/02
2.經理人或董事之名稱:許勝傑、魏秋瑞
3.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許勝傑東莞凱寶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魏秋瑞升寶精密電子(太倉)有限公司董事
4.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東莞凱寶電子有限公司:中國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沙頭村
(2)升寶精密電子(太倉)有限公司:
中國江蘇省太倉市沙溪鎮台資科技創新產業園岳陽路40號
5.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東莞凱寶電子有限公司:加工製造及銷售其他公司產品
(2)升寶精密電子(太倉)有限公司:研發、生產及銷售新型電子元器件
6.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或間接轉投資公司
7.經理人或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8.公司擬採行措施:將於最近一次董事會/股東會解除經理人/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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