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辦:通過微博、公??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取得許可
鉅亨網新聞中心
網信辦今日發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規定指出,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賬?、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禁止未經許可或超越許可範圍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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