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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看這裡〉注意 參加這3項銀行回饋活動要繳稅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7-05-01 10:35


你知道銀行推出的回饋,部分活動恐將計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嗎?包括:「推薦好友賺現金」、「加入會員送好禮」、「抽獎活動」這3大項銀行回饋活動,因屬其他所得,是要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繳稅。

Money101.com.tw 董事總經理周純如表示:「信用卡除了可以延後付款,消費者更在乎的是刷卡回饋,但每種回饋 (所得) 來源不同,將影響是否計入個人年度所得,民眾可深入了解自身權利與義務。」


Money101.com.tw 金融產品比較網特別整理市場上常見的回饋模式,包含「刷卡享現金回饋、紅利點數」、「辦卡首刷禮」、「推薦好友賺現金」、「抽獎」、「加入會員送好禮」等,民眾應分辨清楚自己的所得來源是否需繳稅。

首先,無須繳稅的為「刷卡享現金回饋、紅利點數」、「辦卡首刷禮」。Money101.com.tw 說明,因刷卡消費而獲得的刷卡金、紅利點數,進而折免年費、抵減消費款或是兌換禮品,因與持卡人刷卡購買貨物或勞務有關,屬銀行給予持卡人銷售勞務折讓之性質,故無所得問題。

因此,元大鑽金卡海外消費 2.2% 回饋無上限、匯豐現金回饋卡國內消費 1.22% 無上限、台新 @GOGO 卡數位通路回饋 3.5%、王道簽帳卡國內刷卡 1.5% 無上限、聯邦偶數日 2% 回饋,卡友都可以放心刷,因消費所獲得的現金回饋、紅利積點、哩程皆不計入所得。

「辦卡首刷禮」則因持卡人同樣需刷滿指定金額或是不限金額但消費多筆,屬持卡人刷卡購買貨物,不算所得。

不過,並非所有刷卡金都免稅。

此次 Apple Pay 七家銀行優惠中,僅有富邦綁卡「免消費」就能獲得刷卡金 100 元,再加上 MasterCard 加碼 50 元,這 150 元就算是綜合所得稅的第十類所得 -「其他所得」,若卡友 2017 年度累計獲得富邦贈品超過 1000 元,將列入其個人年度所得。

第二,「加入會員送好禮」同樣也是「免消費」就獲得回饋,屬於「其他所得」。行動支付業者歐付寶推出「加入會員送歐付寶現金 100 元」;或是,歐付寶另一項回饋活動-「綁定台新帳戶,百元大方送」,送用戶 50 元購物金與 50 元歐付寶現金,其中,歐付寶現金屬「其他所得」,而購物金往後若有使用 (需搭配促嗶活動使用),也會納入「其他所得」。

第三,因參與「好友推薦活動」所獲得的回饋金、贈品、哩程、點數,屬於「其他所得」。根據財政部解釋,持卡人因推薦朋友辦卡、開戶等所累積之積點,用來抵免年費或兌換商品,推薦與回饋彼此間有對價性質,所以屬於「其他所得」。

花旗針對「現金回饋悠遊卡」舉辦好友推薦活動,推薦一人核卡成功,可獲得 800 元,最多推薦 30 人可以獲得 24,000 元;台新 Richart「好友分享日」推薦 1 位好友註冊帳戶成功可獲得 100 元,最多可獲得 500 元等活動,所獲得的回饋超過 1,000 元就會列入所得。

第四,因參加銀行「抽獎活動」所抽中的禮品、現金等,屬於所得中第八類所得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卡友也須認知到若有得獎,應被列報為個人年度所得,而獎項超過 20,000 元以上 (不含),則需自行負擔 10% 的扣繳稅金。

Money101.com.tw 提醒,個人綜合所得稅採累進稅率,若薪水本來就已接近下一個稅率級距者,參與銀行行銷活動所獲得的回饋有可能會讓所得稅率進入下一級距,報稅時須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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