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利: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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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仁武區高楠公路22號(本公司員工餐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五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五年度各項決算表冊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五年度財務報表承認案。
(2)、一○五年度虧損彌補承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討論案。
(2)、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改選本公司第十四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4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2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一○六年
四月七日起至民國一○六年四月十七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
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一○六年四月十七日十七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
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
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瑞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高雄市仁武區高楠公路22號)
電話:(07)3438301
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2)、本公司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股東如欲於本次
股東常會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本公司將於106年4月7日至106年4月17日止受理
,其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事宜詳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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