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6/03/282.發生緣由:因會計師調整營收認列時點以符合國際財務準則收入認列原則,故更正本公司105年12月份銷貨退回及折讓、合併營收及本年累計營收淨額。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調整後合併營收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