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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27
2.公司名稱: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申報105年11月~106年2月背書保證明細表資料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05年11月~106年2月背書保證明細表資料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原申報金額0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為尚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額度240,000仟元
9.因應措施:更正105年11月~106年2月背書保證明細表資料
並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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