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顧: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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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4,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4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僅先暫定為36元整,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俟案件
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普通股總額
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計1,4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交法第28條之1第2項規定,提撥發行普通股總額之10%,
計1,400,000股辦理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其餘發行普通
股總額之80%計11,200,000股,依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規定,由本公司原有股東按
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持股份比例儘先分認。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份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原股東得於
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
壹股及原股東或員工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發展再生醫療之事業。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發行價格,係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訂定之。
本次向主管機關申報案件時之每股發行價格僅先暫定為36元整,實際發行價格授
權董事長俟案件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
議定之。
(2)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認
股基準日及各股東每仟股可認購現金增資新股之數額,授權董事長俟本次現金增資
案件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全權訂定。
(3)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
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
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券商公會指示或要求,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
而須修正或調整時,亦一併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4)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
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5)上述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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