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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詮電:董事會決議本公司104年通過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二次發行之增資增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24

2.公司名稱:偉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無償發

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6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1704號函申

報生效在案,採分次發行。

(2)本公司已於105年9月10日第一次發行620,000股。

(3)本公司於106年3月24日董事會決議發行餘額580,000股,訂定增資基準日為

106年4月18日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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