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詮電:董事會決議本公司104年通過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二次發行之增資增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24
2.公司名稱:偉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無償發
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6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1704號函申
報生效在案,採分次發行。
(2)本公司已於105年9月10日第一次發行620,000股。
(3)本公司於106年3月24日董事會決議發行餘額580,000股,訂定增資基準日為
106年4月18日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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