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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6家上市櫃公司可轉債恐涉坑殺套利 金管會全面清查並祭出4大招防弊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7-03-23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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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鉅亨網資料照)

上市櫃公司發行可轉債弊端多,成為有心人士套利的工具,金管會主委李瑞倉表示,有心人透過可轉債發行,坑殺投資人,已請檢查局全面清查,目前初步發現有問題的有 6 家,正在進行最後清查,且可能有移送;金管會也針對可轉債提出 4 大嚴控招數以防止弊端。

立委曾銘宗表示,上市櫃公司發行可轉債傳出很多弊端,有的公司沒有發行可轉債需求,卻發行可轉債,透過壓低股價,以壓低可轉債的發行價格,並利用人頭認購可轉債後,再拉高股票出貨,成為有心人士套利的工具,稀釋小股東權益。

對此,證期局局長王詠心表示,目前針對可轉債提出 4 大防弊方案,一、原先的閉鎖期太短,投資人因此可透過壓低轉換價格套利,已將可轉債閉鎖期由現行 1 個月延長為 3 個月;二、加強查核訂價資訊,若有公司刻意壓低轉換價格,會加強定價的合理性查核以及揭露;三、券商承銷可轉債,若被金管會發現詢價圈購有問題,有公司內部人利用人頭戶認購,一定會加強對券商警告或相關人員解職,甚至要求停業,在配售業務上至少會停 6 個月不能詢價圈購;四、請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建立申購人查核流程,若有異常就嚴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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