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樺:本公司與日本NanoCarrierCo., Ltd.簽訂新藥共同開發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2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日本NanoCarrierCo., Ltd.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3/23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NanoCarrierCo., Ltd. 將結合生物藥開發技術及
奈米複合微胞藥物開發平台,將主導微胞藥物之導彈(sensor)與攜帶之主要活性成分
(encapsulated active ingredient)等生物分子的開發與優化,這個新一代的生物藥
複合微胞技術,將可把微胞所攜帶的生物藥物準確地送到標的細胞,產生最佳的安
全性與療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透過共同開發建立長久合作關係,對公司財
務業務皆有正面影嚮。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開發具市場價值之生物藥複合微胞新藥,為雙方的新藥產品
線加值。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日本NanoCarrierCo., Ltd.參考官網: http://www.nanocarrier.co.jp
本公司參考官網: http://www.tpgbiologics.com/web/index?lng=tw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