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興電子:補充公告103年3月21日之重訊,有關大陸深圳海關稽查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映興補繳進口關稅之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21 17:00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21
2.公司名稱:映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映興電子科
技(深圳)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映興)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持有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子公司深圳映興於102年9月接獲大陸深圳海關之關稅稽查,
業經深圳海關通知,針對子公司進口的溫控開關及觸動開關之稅則編號
申報有誤,以致漏繳稅款,經深圳海關認定違法事實情節尚屬輕微,故
元,並應同時補繳自繳納稅款之日起至海關發現違規行為之日止之滯納
金。
6.因應措施:未來將依海關核定歸類之關稅編碼申報。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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