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彰: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21 16:0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21
2.公司名稱:嘉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辦理。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5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案如下:
(1)董監酬勞金額:9,000,000元
(2)員工酬勞金額:18,643,026元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1)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2)決議數與105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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