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張:益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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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0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埤頭鄉興工路4號(本公司5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O五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O五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一O五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
(二)承認事項:
1.一O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案。
2.一O五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3.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
民國106年3月31日起至民國106年4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6年4月10日16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
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
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彰化縣埤頭鄉興工路4號,益
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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