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燿科: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03
2.公司名稱:光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3月3日B7版報導
6.報導內容:標題:法人按讚光燿科、致伸認購亮眼
內容:光燿科1月營收約1.3億元,月減33.3%,年3.7%。
法人預期在中國及亞洲手機鏡頭ODM客戶新訂單增加,以及
雙鏡頭智能手機新機種帶動下,今年將擴增大陸廠鏡頭產
能50%以因應未來客戶所需;另也看好全年營收將可較去
年增10%以上,給予買進評等。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依櫃買中心106.3.3通知指示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報導所載,「...;另也看好全年營收將可較去年增
10%以上,...」等敘述,因本公司未對外發表財務預測,
關於營收客戶等相關資訊,鑒請投資人以本公司於公開資
訊觀測站公告為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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