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洋-KY:本公司國內第一 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終止上櫃買賣及收回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本公司101年3月29日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訂定106年3月29日為債券到期基準日,並於該日次一營業日(即106年3月30日)起終止上櫃買賣。該轉換公司債自106年03月16日(原停止轉換起日為106年03月20日,因臨時股東會停止過戶提前至106年03月1日)至106年03月29日停止轉換。 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06年03月1 6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06年03月14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四、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權人名冊,依債券面額之100%以現金一次償還,收回全部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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